│航空選書│地勤機密:航空公司擁有檢查旅行證件的權力


圖片說明:圖片來源:Flickr CC授權作者John Barker
而大使館和邊防偶爾也會有不同的認知。雖然大使館發了簽證給旅客,但這個國家的邊防同樣有權力在旅客已經抵達機場,接受邊防查驗旅行證件,包括簽證時,拒絕這名旅客進入他們的國家。即便旅客持有正規的簽證,但是邊防仍然可以依據自己的判斷,或是某種訊息,以維護國家社會安全為由,拒絕旅客入境。
換句話說,領事館或大使館審核過關,卻無法保證他們自己國家的邊防是否會核准通過。這種問題常常引來大使館的不快,並認為自己顏面盡失。
不過,此時航空公司是與各國邊防站在同一陣線上的。儘管大使館來電話多方保證旅客的清白名聲,只要邊防拒絕旅客入境,這名旅客就必須被遣送回原出發地。而這筆罰款就得由航空公司支付,大使館可以置身「罰款」事外。
有些旅客持有領事館簽發的合法簽證,但是到了機場櫃檯辦理手續時,我們卻不能接受旅客。原因是,簽證顯示合法停留日期是十五天,簽證有效期是三個月,但是旅客偏偏拖到簽證到期前一週才出發,卻認為自己可以在對方國家待上十五天,而手持一張半個月之後才回國的回程機票。
這種明擺著的「逾期停留」,多半是因為當事人大腦裡只想著要待上兩個禮拜才能看完巴黎所有的博物館,卻全都忘了花點時間仔細閱讀自己的簽證上的資料。
護照種類和簽證種類的多樣化不但困擾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更造成許多不知情的旅客花了機票和簽證費用卻上不了飛機的冤枉事。比方說,有一種法國簽發的難民護照,只准許該「難民」持這本護照直接返回法國,想要經過其他的歐洲申根國家轉機再返回法國,則是不准許的。但是它卻可以在香港、曼谷等不是歐洲申根國的城市轉機,再直飛法國。
西歐國家也有各種繁雜的簽證適用不同性質的旅客,名目眾多:長期居留簽證、工作簽證、移民簽證、眷屬依親簽證、留學簽證、商務簽證、短期居留但不許工作的簽證、旅遊簽證。英國移民局就有著相當複雜的各種「圖章」蓋在別人的護照上,有三角形的、有長方形的,還有的圖章表示離開英國國境不可超過一百八十天,有的不可超過九十天等等琳瑯滿目的規章。對於可以免除辦理入境簽證就能進入其他國家的人來說,可能很難想像這些繁瑣的事情。
航空公司的地勤人員大概都被旅客當面質疑過,為什麼要翻看客人的護照和簽證,甚至東問西問旅行證件的細節。在大部分人的觀念中,認為查看護照是一種執法行為,做為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航空運輸業者,有什麼資格可以查看護照?
事實上,每家航空公司都是經過各國移民局某種程度上的授權。
雖然航空公司工作人員穿的不是移民局的制服,但卻接受部分國家移民局的證件培訓,以便在旅客上機之前便做一次嚴格的審查和過濾。為什麼航空公司心甘情願不支薪的要求自己的工作人員,配合各國移民局做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呢? 還得常常應付旅客的詰問和責難,甚至與旅客發生爭執?
原因無他,金錢說話。各國移民局對航空公司有一套罰則:如果載運了證件不符合規定,或甚至使用偽造證件的旅客而被目的地國家的移民局查出,不但會有一筆相當高額的罰款單據即刻出現在那家航空公司倒楣的經理辦公桌上,該航空公司還必須支付該名被拒絕入境旅客的食宿,以及最快的航班的機票遣返回原出發地。有時還得同時支付負責監護遣返該名旅客的移民局官員的機票錢,甚至連食宿也得照價買單。
仔細想想,如果各國移民局不祭出這麼嚴苛的罰則,確實很有可能在某些較為特殊的航站和城市,航空公司的飛機上將會坐滿申請簽證被拒絕、但仍想進入別的國家長期居留的人。而各國移民局則必須整天在機場上演遣返的戲碼,沒處理好,還要擔心可能引發的外交問題。
各國移民局都有相同的要求,相同的罰則,小有不同的罰款金額(歐盟國家則罰款均相同)。所以,當航空公司執行此一「任務」時,彼此兩國城市之間是互相牽制的,而大家的後臺大老闆其實就是移民局。
圖片說明:地勤機密。圖片來源:好人出版
本文授權轉載自好人出版《地勤機密:飛航安全始自地面,透視航空地勤內幕》,授權僅限欣傳媒,未經允許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