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國外郵寄保健食品 自用36瓶內免查驗
By 欣健康2015/12/02

不少台灣民眾都喜歡請親友從國外郵寄保健食品,衛福部食藥署今(2)宣布,從12月1日起,只要是個人自用膠囊狀、錠狀食品,由每種產品總數不超過1200粒,調整為每種數量不超過12瓶,合計以不超過36瓶為限。食藥署表示,此項新制由2015年12月1日開始實施,只要是自用膠囊狀、錠狀食品,例如膠原蛋白、礦物質、維生素等,以郵包或貨運方式寄回台灣者,免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且從每種產品總數不超過1200粒,調整為每種數量不超過12瓶(盒、罐、包、袋),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強調,民眾一旦被查獲從國外郵寄回台的保健食品非自用、有真販
不少台灣民眾都喜歡請親友從國外郵寄保健食品,衛福部食藥署今(2)宣布,從12月1日起,只要是個人自用膠囊狀、錠狀食品,由每種產品總數不超過1200粒,調整為每種數量不超過12瓶,合計以不超過36瓶為限。食藥署表示,此項新制由2015年12月1日開始實施,只要是自用膠囊狀、錠狀食品,例如膠原蛋白、礦物質、維生素等,以郵包或貨運方式寄回台灣者,免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且從每種產品總數不超過1200粒,調整為每種數量不超過12瓶(盒、罐、包、袋),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強調,民眾一旦被查獲從國外郵寄回台的保健食品非自用、有真販售行為,可依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停止其免查驗申請1年之處分。她也提醒消費者,均衡飲食、正常作息、適度運動是身體保健基本之道,在選擇保健或營養食品前,可先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等人意見,食用前看清楚產品標示的建議攝取量、警語及注意事項,食用後出現不適症狀,應立即停止食用並就醫,千萬不要誤信「排毒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