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派建築—追求居住正義的額外甜美果實
撰文,攝影/黃恩宇
看這一系列文章的人,應都是願意「跟著建築去旅行」的人;但願意「跟著建築去旅行」的人,不見得會是願意「跟著住宅建築去旅行」的人;再者,在這些願意「跟著住宅建築去旅行」,應只有少數願意「跟著社會住宅去旅行」的人吧。想當然耳,在大眾的印象中,社會住宅是由公部門興建給弱勢族群居住的,它們通常格局小、造價低且無設計感,對於平時連豪宅都看膩的人們,哪會有興趣在旅行中刻意跑去看社會住宅呢?
然而,「跟著社會住宅去旅行」卻非常適合那些「跟著建築去荷蘭旅行的人」。
在〈荷蘭船屋的飄浮人生〉一文中曾提到,19世紀末的荷蘭面臨產業改變與城鄉移民的課題,各都市充斥著住宅不足的問題。1901年荷蘭通過了「住宅法案」(Woningwet),這個法案涵蓋了社會住宅的各個層次與面向,並讓荷蘭成為世界上最早發展社會住宅的國家之一。1914年,阿姆斯特丹政府進一步成立了「市立住宅局」,以公部門的力量推動社會住宅的興建與經營。1914-1918的第一次世界大戰讓歐洲的舊秩序整個瓦解,雖然荷蘭沒有參戰,但卻也受到衝擊,住宅嚴重短缺,幸好住宅法案與市立住宅局所促成的社會住宅興建,緩解了這個問題。
這批阿姆斯特丹社會住宅的興建,造就出一批年輕優秀的荷蘭建築師,被稱為「阿姆斯特丹派」(Amsterdamse School)。他們在有限度的預算下,解決住宅機能等基本問題,發展出各式各樣的現代集合住宅標準平面,創造出合理、品質佳的生活空間。此外,這些建築師也嘗試將荷蘭的工匠傳統帶入現代的建築設計與營建之中,他們作品共同的特徵是將荷蘭傳統磚造工藝以塑性和流動的形式進行表現,這些作品也呈現了玻璃、金屬與木作的細部和磚造的精采結合。Michel de Klerk所設計的Het Schip(1917-1920)是最具代表性的阿姆斯特派建築作品之一,其為提供給勞工階級居住的社會住宅;Het Schip意指「船」,除了外觀確實有船的聯想之外,也意味著企圖讓這座建築像船一樣,提供人們完整的生活機能,包含私有與公共空間(裡面有集會廳與郵局),並讓辛苦勞動的人們得以安居在多變與艱困的環境之中。如今,這棟建築仍繼續作為社會住宅使用,但其郵局與某一住宅單元則開放作為博物館使用。這裡不得不順道一提,柯比意所設計的馬賽公寓(Unité d'Habitation, 1947-1952)也是具有船之聯想的社會住宅,但比起Michel de Klerk的「船」,整整晚了30年。
阿姆斯特丹派建築師因為在社會住宅設計上的表現,進而獲得其他類型建築設計案的機會,他們的作品也不局限在阿姆斯特丹。如Piet Kramer設計的「蜂巢」(De Bijenkorf, 1924-1926)百貨大樓,位於海牙市中心的商業鬧區,至今仍作為百貨公司使用,其有著波浪狀的磚造立面,搭配著精緻的金屬細部與鑲嵌彩色玻璃。
而Jan van der Mey設計的船運公司大樓Het Scheepvaarthuis(1913-1916)也是個令人驚豔的作品,其立面讓磚這種質樸的材料呈現豐富的塑性與雕刻性,並與優美曲線的金屬完美結合在一起;如今,這座位於阿姆斯特丹車站附近的建築已改為五星級飯店。
在烏特勒支(Utrecht)也有著一座由Joseph Crouwel設計的中央郵局(Hoofdpostkantoor, 1924),室內大廳由磚拱構成的大空間成為最強烈的感受,光線由磚拱間隙的天窗撒下,讓這個緊張與繁忙的空間呈現了宗教空間的氛圍;大廳的四角與兩側的中間各有一尊雕像,共六尊,其中五尊分別刻有歐洲、美洲、非洲、亞洲與澳洲,最後一尊則令人莞爾,因為它是沒有刻字的雕像,這些雕像意味著,無論郵件與包裹將寄往哪一大洲,荷蘭郵局都使命必達,即便是世界未知的角落。
以我們的後見之明,可以了解阿姆斯特丹派在現代荷蘭甚至世界建築發展上扮演了一個極為重要的角色,他們一開始致力於社會住宅,替社會底層勞工規劃基本的居住空間,但他們沒有因為預算的限制而讓居民生活在毫無樂趣的空間之中,阿姆斯特丹派向我們說明,居住正義與藝術創造是可以同時存在的。他們的作品亦銜接了傳統與現代,讓荷蘭特有的磚構造傳統得以在現代建築中延續下去。如果沒有阿姆斯特丹派在二次大戰前對於住宅建築的深入嘗試,戰後恐怕也很難出現范艾克(Aldo van Eyck)等荷蘭結構主義建築師,帶領荷蘭建築學界與業界繼續思考住宅與社會之間關係的議題,更不可能出現荷蘭當今多采多姿的住宅類型了。
若有機會參觀多采多姿的荷蘭當代住宅建築,別忘了先去拜訪阿姆斯特丹派的早期社會住宅與其他建築作品,相信更能體悟荷蘭在過去一個世紀,如何積極追求居住正義,並享受居住正義所帶來的額外甜美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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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ile】
黃恩宇
畢業於成大建築系(1995)、成大建築研究所歷史與理論組(1997)、荷蘭萊頓大學(Leiden University)藝術史系比較世界建築學博士。曾任職建築師事務所(1999~2004)與《台灣建築報導雜誌》專欄作者(2002~2008)。現為黃恩宇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台北科技大學兼任講師及實踐大學兼任講師。
【延伸閱讀】
[跟著建築去旅行]
[順時針繞行與永恆的秩序]
[看教堂,辨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