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陸旅遊注意了!未報備最高恐罰5萬元 業者反彈觀光署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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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要求旅行業者,9月1日起辦理赴陸考察、參訪及旅客自組團業務,需逐團協助旅客完成赴陸行前登錄等注意事項,違者可處1萬至5萬罰鍰,引發業者強烈抨擊。
交通部觀光署強調,目前是以宣導及輔導協助業者,若填報完妥,會請業者限期改善,若經輔導後未改善或再次違規,再視情節輕重裁處。
台灣兩岸目前尚未開放組團前往觀光旅遊,但台灣民眾可自組交流團、考察團,並委託旅行業者辦理。因應中國大陸將於9月15日實施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規定,交通部觀光署近期發函給旅行業者,要求自9月1日起,辦理赴陸考察、參訪及旅客自組團業務時,須逐團協助旅客完成赴陸行前登錄等注意事項,違者可處1萬至5萬罰鍰。
措施實施上路後,即刻引發旅行業者強烈抨擊、反彈,直指根本就是變相恐嚇。業者指出,平常辦理保險填寫個資時,不少客人憂心個資會流出,如今硬性填報的規定讓他們更害怕,憂心去對岸旅遊會被蓋印章,影響仕途或退休金,甚至有旅客已怕到不敢出遊。
對此,觀光署說明,旅行社是以「團體」為單位登錄,並未要求旅行社為自由行旅客代為填報。登錄內容包含旅行社名稱、承辦人員及領隊聯絡資訊、團體人數、赴陸起訖日期及簡要行程等,不包含個別旅客姓名、證件資料等個人資訊。
如遇緊急事故,陸委會及海基會即可透過團體行程資訊,第一時間聯繫旅行社,協助確認旅客狀況。
觀光署表示,旅行業辦理赴陸考察團、參訪團及民眾自組團時,應逐團辦理告知旅遊風險、登錄團體行程資訊、填報赴陸業務統計資料及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等4項安全管理措施,主要目的均在保障旅客人身安全及權益。
觀光署指出,相關管理措施係就上述4項措施整體辦理情形進行查核,並非僅因旅行社未完成團體資訊登錄,即逕予處罰;考量本項措施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為讓旅行業者有充分時間熟悉相關作業,將先以宣導及輔導方式加強協助業者配合填報,如未填報完妥,將先請業者限期改善,如經輔導後仍未改善或再次違規,再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辦理。
觀光署表示,後續也將向旅行業者說明相關作業方式並持續宣導,期盼與業界共同合作,讓旅客赴陸期間如遇突發事故時,能獲得更即時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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