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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之書

By 欣建築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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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圖片提供/時報出版





你今天吃早餐了嗎?

穿越3000年,從荷馬時代到塞萬提斯,從福爾摩斯到哈比人,第一本集結世界各地的早餐故事,一趟富含文學與趣味的世界早餐之旅!

哈比人早上吃的「可口小早餐」到底是什麼?華生早上喜歡吃咖哩雞?

狄更斯筆下的菲爾先生在生鏽爐柵上煎培根、莎士比亞戲劇裡的早餐總是麵包、蛋、牛油跟麥芽酒;還有,自從1909年有了烤麵包機,大家就老是把吐司烤到忘記!

追尋從三千年前就開始演變的早餐故事,到現今世界各地的早餐風貌,挖掘自古至今不為人知的早餐祕密:

Q:為什麼會有早午餐?
A:古代人發現周末玩太瘋,周日起不來,就乾脆在周日正午前的早上只吃一餐,把早餐與午餐畢其功於一役!

Q:古時候的人早上就愛喝咖啡嗎?
A:才沒有。西元前1200年到西元1200年後,根本沒咖啡、茶或熱巧克力。

Q:人類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吃麵包跟培根的?
A:當人們知道如何貯存肉品跟麵粉,就是出現史上第一份吐司夾培根的時候。

還想知道更多早餐的祕辛?就在《早餐之書》裡!

「對重視這飽受忽視一餐的人而言,道比學識淵博的討論吸引力十足。」──《書評》(Booklist)

「深入閱讀這本早餐大全時,我們不得不同時也開心想起,不論是英式大早餐或其他早餐,這都是一天之中最棒的一餐…… 早餐藝術在本書中美麗重現…… 要是我們之間有人跟道比一樣迷戀早餐,都應該關起來才是。即使瘋狂如他,道比還是寫出口齒留香的早餐大全。」──《文學評論》(Literary Review)

「在這部作品中,歷史學家兼翻譯家道比帶給我們琳琅滿目、多半來自歐洲的文學例子,證實從荷馬時代到塞萬提斯、從勞倫斯到史坦貝克,早餐是如何跨越時間,呈現出各種不同風貌…… 本書也帶讀者一覽現代世界各地的美味早餐,例如西班牙的早餐吉拿棒,或是利比亞的大茴香碎榖物。」──《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

我想,珍.奧斯汀是史上第一個用「第二頓早餐」這個詞彙的英國作家。這個潮流是由她首創。

從托爾金時代起茁壯紮根的傳統是,《魔戒》的粉絲早就司空見慣,知道哈比人熱愛吃兩頓早餐(先不說人類一族是否也是)。在《哈比人傳》中,比爾博.巴金斯吃完「可口小早餐」 平復情緒不久後,甘道夫來訪,他又「坐在餐廳享用第二頓小早餐」。第二頓早餐有什麼,我們永遠無從得知。從緊接在《哈比人傳》後出版的《雙城奇謀》作者序,我們得知哈比人「經常大快朵頤,飲酒做樂,性喜嬉鬧,一天六餐(若可以能吃到六餐)」。彼得.傑克森拍攝《雙城奇謀》電影版時捉住這個暗示,一句幾乎隨口說說的原始台詞──「我們得立刻離開,」(在布里的客棧遭戒靈夜襲後,亞拉岡提議道)「別管早餐了:站著隨便扒幾口了事」──卻在電影劇本中遭導演大肆發揮改寫:

亞拉岡:各位,天黑前別停下腳步。
皮聘:那早餐呢?
亞拉岡:你不是剛吃嗎?
皮聘:我們是吃了一頓,那第二頓早餐怎麼辦?
梅利:皮聘,我想他不知道還有第二頓早餐。
皮聘:十一點餐呢?午餐?下午茶?晚餐?宵夜?這些他總知道吧?
梅利:我可不敢說。

哈比人並不完全是人類的翻版,可是哈比人對第二頓早餐的熱愛,卻和某些托爾金知道的人很像。托爾金本身是日耳曼語言學家,湯瑪斯.曼的小說《魔山》中,角色設定是第一次世界大戰開打前十年的德國人,當代明顯有第二頓早餐。現代德國的常用字是zwischenmahlzeit「餐間餐」,此外也有不同區域名稱。在奧地利,通常叫作Jause。會享用慕尼黑典型第二頓早餐的人,吃的是當地特產,也就是一早就準備好的一種白香腸(weisswurst),稍晚再搭配椒鹽卷餅、芥末和小麥啤酒食用。

英國人也吃「十一點餐(elevense)」。剛才提到《雙城奇謀》電影裡皮聘說的那句話,在十一點餐和第二頓早餐之間畫出一條分隔線。很明顯,托爾金說的一天六餐,經過改寫變成了彼得.傑克森的一日七餐。這點《魔戒》粉絲注意到了,目前七餐的說法已被採納,成為正規版本。至於英國的十一點餐,學童則是喝半品脫牛奶,但人人皆知,這餐後來被柴契爾夫人廢除了。十一點餐也被拿來跟奧地利的Jause、德國的餐間餐,以及義大利小朋友中午前吃的零食「panino」做比較。

以上是第二頓早餐比第一頓輕盈的例子。若早餐有兩頓,而第一頓較輕盈也算得上普遍。就我們所知,前述早餐吃得晚的旅人,出發前可能先用過「晨間淡啤酒」或「清洗口腔」。這就是阿特納奧斯在第一章清楚區別古希臘時期的兩餐,一是希臘人大清早的輕食akratisma,二是之後更飽實、接近午餐時間的ariston──另外又加上一小段喜劇對話,加強論點:「廚師在準備ariston。」「跟我去吃akratisma如何?」情境究竟如何我們不清楚,也可能只是開貪吃不節制的玩笑話:也許正常健康的古希臘人一天內不會兩餐都吃。

在英屬印度,這頓一大早的輕盈早餐,就是「小早餐」(choti haziri),或「早茶」;葡萄牙工人展開工作前,這就是他們偶爾會吃的「matar-o-bicho」,意思是「殺蟲」;這也是山謬.約翰生記錄蘇格蘭人一早飲用的威士忌,以及根據喬治.博羅的觀察,西班牙漁夫會喝的「晨間淡啤酒」,接著在早上過一半後才吃大早餐(almuerzo)。墨西哥農夫也會在黎明時分吃一點麵包和一杯熱飲,上午十點才會吃芬妮.卡德隆形容的豐盛早餐(desayuno)。美國農夫會先吃「第一份小早餐」,例如土司和咖啡,等到首輪工作結束後,再吃第二份紮實的早餐。現代英國人在起床從事枯燥的日常工作前,不也喜歡先在床上享受一杯茶嗎?

接著我要以早午餐來結束第二頓早餐的故事。早午餐直接否定了第二頓早餐的概念,人們在這頓遲來的早餐之前什麼都不會吃。早午餐的歷史可追溯至英國「沒規沒矩的一八九?年代」。經過周六一夜狂歡,一些人發現周日早起不易,解決方案就是在周日正午前的早上,僅吃營養的一餐,而這餐正好又能結合早餐和午餐特性。早午餐的概念和名詞,首次在一八九五年短命的《獵人周報》解釋與使用,蓋.畢林傑寫道:

「何不嘗試一種近正午的新用餐方式,先以茶或咖啡、橘子醬和其他早餐餐點開始,再慢慢吃更飽實的食物?省去周日早起的需要,早午餐讓周六夜狂歡的人日子更輕鬆愜意。」

一八九六年八月號的《Punch》諷刺漫畫雜誌,恰到好處誇獎畢林傑這項偉大發明:「為了迎頭趕上流行腳步,我們現在得吃『早午餐』。這個合併詞用得真是太好了。」《Punch》匿名作者的文章有一大特色:這是蛋頭先生(Hummpty Dumpty)文章使用的合併詞裡,第一個不是路易斯.卡羅所創的。短短不到十年,早午餐的構想和名號已經跨越大西洋飄洋過海, 並且受到熱烈歡迎,更被人認定是一項美國發明。

圖文提供/時報出版;編輯/何?融(何熊貝)

【本文授權範圍僅限於欣傳媒 請勿轉載】

何熊貝建築書訊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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