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比賽倒數計時|首獎高達100K?!!!
By 欣攝影2017/11/17


圖片說明:「發現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比賽海報/擷取自活動官網
大安森林公園位於台北市區中心,是一座草木濃密的生態公園,都會森林的型態被譽為「臺北市之肺」。為珍惜寶貴的自然生態資源以及發現大安森林公園多元之美,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策劃執行:台北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
主 題:
大安森林公園內以及(東臨建國南路、西臨新生南路、南側和平東路、北側信義路)人行道範圍內之人事時地物、生態動植物…等,希望透過您的攝影眼,拍攝出大安森林公園最能觸動人心之美。
拍攝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2018年01月31日止
簡章連結:http://bit.ly/2mySmBk
作品規格:
一律輸出長邊7吋短邊不限之彩色、黑白照片,張數不限。連同照片一併交付作品之數位原始RAW檔以及TIFF檔光碟,均需保留EXIF資訊檔,以及JPG檔(有效畫素需高於1200萬畫素,不得插補點加大檔案)檔名為:姓名-作品名稱。每張作品背面應貼妥已詳細填寫之報名表,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8年0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親送或郵寄10442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台北攝影學會」,信封上請註明「發現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獎 勵:
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100,000元,獎座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1名,獨得獎金50,000元,獎座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1名,獨得獎金30,000元,獎座及獎狀乙紙。
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10,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30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不收連作。作品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裁切;不得後製(加、疊、剪、挪移等合成)或抄襲他人。作品以一次拍攝完成,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使用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主辦單位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給酬。
4.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5.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7.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8.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勵。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
作品評審:
由主辦單位擇日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評審。
得獎公布:
2018年3月公布於「台北攝影網 (http//:www.photo.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頒獎時間及地點:
將另行公告於台北攝影網,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洽詢專線:
台北攝影學會(02)2542-9968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