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谷阿莫事件淺談「二次創作」 圖片影片著作權怎樣才算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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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CC創用 原作者/ZyMOS
網路知名Youtuber「谷阿莫」常以5~10分鐘的創意影片,來介紹長達100分鐘左右的電影(或者系列連續劇),其影片創作毀譽參半,喜歡的人很愛,不喜歡的人討厭,這邊我們不談谷阿莫的作品價值,因為這是很主觀的問題。
就「著作權法」來看,谷阿莫製作的一系列影片,侵權的事實無庸置疑,如果有看過他4/24晚上的「聲明影片」,就會發現侵權這塊其實沒有談到很多,大多將立場擺在所謂的「二次創作」。
不過有點法律常識的人看完他的聲明影片,基本上不太能認同他的說法,因為侵權的事實已經先成立了,依據著作權法第65條第1項規定:「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如果今天片商主張因為谷阿莫的創作,影響到他們的電影票房,就這點谷阿莫已經侵害到片商的權利。
其中有一個谷阿莫最站不住腳的,那就是Youtube的「影片營利功能」。谷阿莫在聲明影片中強調他的二次創作如果是用在教學等方面,是可以歸類為合理使用,不過一個訂閱人數將近百萬的Youtuber,不太可能沒有開啟Youtube的「影片營利功能」,也就是說,谷阿莫只要有收取Youtube所給予的分潤,就已經違反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規定:「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44條至第63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二、著作之性質。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現在我們知道谷阿莫事件已經是生米煮成熟飯,片商有控告的權利,接著就等法官如何定奪此事了。對攝影人來說,著作權法尤其重要,不管是保護自己或是尊重他人,最常發生的就是某某攝影師的圖分享在社群平台上被人盜用,甚至挪做營利行為,所以有習慣分享照片在社群平台上的攝影人大多會將自己的照片壓上浮水印以證明作品是自己拍攝的,但此招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呀!
相信你我都有可能會有需要使用照片的時候,那怎樣才算是「合理使用」,以下幾點是小吳的建議:
→如果你喜歡某一張圖,很想用它,直接聯繫原作者取得同意,這是最快最直接的。
→如果你只是想要分享這張漂亮的圖片給朋友看,不要直接下載該圖,請使用社群平台上所設有的「分享機制」,由於你上傳到任一平台,已經是默認該平台的使用規範,也就是說你已經同意該平台的分享機制,所以照著遊戲規則走準沒錯。
圖片說明:像Facebook就有自己的分享機制,直接使用該分享機制分享照片是最保險的 圖片編輯/欣攝影
→如果你想要將圖片用作商業用途,或者重製使用,那就找有「創用CC」授權的圖片吧,基本上「創用CC」有六種授權條款,因應各種不同的需求。那要怎麼找到有「創用CC」授權的圖片呢?方法一:flickr網站的圖片搜尋就有提供圖片授權類別的選擇,只要搜尋時選擇「允許商業用途」,搜尋到的照片就能被用作商業用途,建議各位使用圖片前把當時的授權頁面拍攝下來以做備用。 圖片說明:flickr圖片搜尋中的圖片授權類別 圖片編輯/欣攝影
方法二:Google大神的圖片搜尋功能中,其實也能選擇圖片授權類別。在「進階搜尋」中,「使用權」的地方就能選擇你所需要的圖片授權類別。 圖片說明:Google圖片搜尋中的圖片授權類別 圖片編輯/欣攝影
現在網路資料豐富多元,垂手可得,很容易一個不小心就侵害到他人的著作,所以現代人具備點著作權法的觀念是重要的。
谷阿莫聲明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icUXwJRaXQ
Youtube的「影片營利功能」:https://www.youtube.com/account_monetization
創用CC是什麼:http://creativecommons.tw/expl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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