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政策,超商塑膠袋也能當專用垃圾袋!年省兩千萬塑袋量
By 欣台灣2017/04/07


圖片說明:台北市環保局推兩袋合一,購物袋可直接當作垃圾袋使用,最快2018年上路(圖片來源/台北市環保局)
最快2018年元旦起實施超商、超市、量販店「兩袋合一」政策,業者販售的塑膠購物袋均應為兩用袋,最終可以做為專用垃圾袋使用,也就是說,未來民眾只要付費一次,即可當購物袋與垃圾袋。預估北市每年約可減少2000萬個塑膠袋使用量,堆疊起來厚度相當於5.3座台北101大樓。
2003年限量使用塑膠袋以後,台灣每年仍然有180億個塑膠袋使用量,逼近歐盟人均量4倍,環保署再次預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草案,納入北市環保局提出之「兩袋合一」條文。台北市環保局指出,雖然推動隨袋徵收、環保二次袋至今已減少328萬餘個塑膠袋,但相較超商、超市及量販店每年使用2500萬個塑膠袋,仍有極大的減塑空間。
若「兩用袋」明年正式上路,將針對外觀、大小、厚度、強度及不透明度重新設計,至於售價部分,仍與目前市售的專用垃圾袋相同。原有的「環保兩次袋」則會全面回收。

圖片說明:(Flickr授權作者-nini SUM)
另外,環保局也計畫實施「押金環保袋」,也就是民眾可以用付押金的方式借用環保袋,藉此減少塑膠袋的使用。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會先找大型量販店試辦押金環保袋,至於押金的金額與購物袋大小等問題,尚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