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快訊]魔鬼藏在細節裡!!建築人一起來讀「服貿」


圖片說明:Van Wang 攝
編輯 / 吳宜晏
原文出處 / 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網站
http://www.ecfa.org.tw/index.aspx
這幾天,關於「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事件(以下簡稱服貿事件)炒得沸沸揚揚,小編就想來看看服貿到底對建築人有何影響?
一進到網站中<服務貿易本文及附件>中去查看內容,首先對內文中的用字遣詞感覺有點不太習慣,為什麼用語不能接近"台灣"的口語化一點,小編認為這樣會讓我們在認知內容上出現落差!!
另外,在細細閱讀一下<附件一 服務貿?特定承?表>中,臺灣方面在各行各業的「開放承?」,發現有關「商業據點呈現」雙方大都是採取「允許大?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分公司等形式設?商業據點,提供....服務。」,雖然不太能了解其中奧秘,但是總覺得這對於我們的生活一定會產生極大的變化!!
接下來就讓小編來協助大家將「建築」相關的部門(行業別)、市場開放承?及其他承?等整理出來讓大家比較容易比對及想像(是的,目前我只能透過文字想像如果上述內容成真,我們的生活會變成怎麼樣.....)
就讓各位自己想像,如果有何想法,歡迎留言分享及討論!!

圖片說明:嬉遊境 攝
[延伸閱讀]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網站
http://www.ecfa.org.tw/SerciveTradeAgreement1.aspx?pid=7&cid=26
>海峽?岸服務貿?協議 文本
http://www.ecfa.org.tw/EcfaAttachment/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文本.pdf
>附件一 服務貿?特定承?表
http://www.ecfa.org.tw/EcfaAttachment/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pdf
>附件二 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
http://www.ecfa.org.tw/EcfaAttachment/附件二、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pdf
部門或次部門:
(o)建築物清?服務業(CPC874)
市場開放承?:
(1)跨境提供服務:技術上?可?。
(2)境外消費:沒有限制。
(3)商業據點呈現:允許大?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分公司等形式設?商業據點,提供建築物清?服務。
(4)自然人呈現: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
(引)除有關下?各?自然人之進入臺灣及短期停?措施外,?予承?:
i.商業訪客進入臺灣停?期間?得超過三個月。 (商業訪客係指為?加商務會議、商務談判、籌建商業據點或其他?似活動,而在臺灣停?的自然人,且停?期間未接受?自臺灣方面支付的酬?,亦未對大眾從事直接銷售的活動。)
ii.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期間為三?,惟可申請展延,每次?得逾三?,且展延次?無限制。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係指被其他世界貿?組織會員的法人僱用滿一?,透過在臺灣設?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以負責人、高級經?人員或專家身分,短期進入臺灣以提供服務的自然人。
「負責人」係指董事、總經?、分公司經?或經董事會授權得代表公司的部門負責人。
「高級經?人員」係指有權任免或推薦公司人員,且對日常業務有決策權的部門負責人或管?人員。
「專家」係指組織內擁有先進的專業技術,且對該組織的服務、研發設備、技術或管?擁有專門知?的人員。專家包括,但?限於,取得專門職業證照者。)
iii.在臺灣無商業據點的大?企業所僱用的人員得依下?條件進入臺灣及停?:
(i)該大?企業已與在臺灣從事商業活動的企業簽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及其他與左?服務相關的服務?約。
(ii)此?人員應符合前述「專家」的定義。
(iii)此?人員在臺灣期間?得從事其他與服務?約無關的服務活動。
(iv)本項承?僅限於?約所定的服務?為。並未給予此?人員以取得專業證照的身分,在臺灣廣泛執業的資格。 每次停?的期間?得超過三個月或?約期間,以較短者為準。此?進入許可的有效期間自核發的翌日起算為三個月至三?。符合條件者可在許可有效期間內多次進入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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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或次部門:
(s)展覽服務業(CPC87909**)
市場開放承?:
(1)跨境提供服務:?予承?,但與「海峽?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附件四的開放承?有關者除外。(編按:沒有看到附件四)
(2)境外消費:沒有限制。
(3)商業據點呈現:允許大?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分公司等形式設?商業據點,與臺灣會展產業的企業或公會、商會、協會等團體合辦展覽。
(4)自然人呈現 :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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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或次部門:
三、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
A.建築物的一般建築工作(CPC512)
B.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築工作(CPC513)
C.安裝和組裝工作(CPC514+516)
D.建築物竣工和最後修整工作(CPC517)
市場開放承?:
(1)跨境提供服務:技術上?可?。
(2)境外消費:沒有限制。
(3)商業據點呈現:允許大?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商業據點,提供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大?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超過 12%,?具控制?。
(4)自然人呈現 :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如上述)
部門或次部門:
A.專業服務
d.建築設計服務(CPC8671)
e.工程服務(CPC8672)
f.集中工程服務(CPC8673)
市場開放承?:
(1)跨境提供服務:對於方案設計沒有限制,要求與大?專業機構進?合作,方案設計除外。
(2)境外消費:沒有限制
(3)商業據點呈現:
1.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設?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對於個人業績,其在臺灣和大?的業績可共同作為評定依據,但在臺灣完成的業績規模標準應符合大?建設項目規模劃分標準。
2.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設?的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聘用臺灣註冊建築師、註冊工程師,並將其作為本企業申請建設工程設計資質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在資質審查時?考核其專業技術職稱條件,只考核其學?、從事工程設計實踐?限、在臺灣的註冊資格、工程設計業績及信譽。
3.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設?的建設工程設計企業中,出任主要技術人員且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受每人每?在大??計居住時間應當?少於6 個月的限制。
4.自然人呈現: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以合資、合作形式設?建設工程設計企業時,其大?合營者出資額占註冊資本的比??受限制。
(4)除加入世界貿?組織水平承?中內容和下?內容外,?作承?:
合同服務提供者──為??雇主從大?獲取的服務合同,進入大?提供?時性服務的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其雇主為在大?無商業存在的臺灣的公司/合夥人/企業。合同服務提供者在外期間報酬由雇主支付。合同服務提供者應具備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學?和技術(職業)資格。在大?停?期間每次可申請?超過??多次有效?往大?簽註;如有需要可申請延期。在大?停?期間?得從事與合同無關的服務活動。
其他承?
1.註冊建築師繼續教育中選修課部分臺灣服務提供者可以在臺灣完成或由大?派師資授課,選修課繼續教育方案須經大?認可。
2.允許符合相關規定的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加大?監?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資格證書。
3.允許取得大?監?工程師資格的臺灣專業人士在?建?註冊執業,?受在臺灣註冊執業與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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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或次部門:
D.房地產服務
b.以收費或合同為基礎的房地產服務(CPC822)
市場開放承?:
(1)跨境提供服務:沒有限制
(2)境外消費:沒有限制
(3)商業據點呈現: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設?的獨資物業服務企業,在申請企業資質時,可以將在臺灣和大?承接的物業建築面積共同作為評定依據,但在大?承接的面積?得低於50%,在臺灣承接的面積?得用於其在大?設?的多家企業申請資質時重複計算。
(4)自然人呈現:除加入世界貿?組織水平承?中內容和下?內容外,?作承?: 合同服務提供者──為??雇主從大?獲取的服務合同,進入大?提供?時性服務的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其雇主為在大?無商業存在的臺灣的公司/合夥人/企業。合同服務提供者在外期間報酬由雇主支付。合同服務提供者應具備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學?和技術(職業)資格。在大?停?期間每次可申請?超過??多次有效?往?簽註;如有需要可申請延期。在大?停?期間?得從事與合同無關的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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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或次部門:
3、建築和相關的工程服務 (CPC511,512,51310,514,515, 516,517,51811)
市場開放承?:
(1)跨境提供服務:?作承?
(2)境外消費:沒有限制
(3)商業據點呈現:
1.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設?的建築業企業可以聘用臺灣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企業經?,但須具有相應的從事工程管?工作經?。可以聘用臺灣營造業專業人員作為工程技術和經濟管?人員,但須滿足相應的技術職稱要求。
2.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投資設?的建築業企業申報資質應按大?有關規定辦?,凡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可依規定在大??加工程投標。
3.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投資設?的獨資建築業企業按照加入世界貿?組織承?承攬合營建設項目時,?受建設項目的合營方投資比?限制。
4.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設?的建築業企業中,出任工程技術人員和經濟管?人員且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受每人每?在大??計居住時間應當?少於 3 個月的限制。
(4)自然人呈現 :
除加入世界貿?組織水平承?中內容和下?內容外,?作承?: 合同服務提供者──為??雇主從大?獲取的服務合同,進入大?提供?時性服務的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其雇主為在大?無商業存在的臺灣的公司/合夥人/企業。合同服務提供者在外期間報酬由雇主支付。合同服務提供者應具備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學?和技術(職業)資格。在大?停?期間每次可申請?超過??多次有效?往大?簽註;如有需要可申請延期。在大?停?期間?得從事與合同無關的服務活動。